宣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加強宣城市建筑工程裝配式預制部品部件推廣應用的通知
各縣(市、區)住建局、發改委、自然資源規劃局及各有關單位:
為加快推動我市裝配式建筑發展,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裝配式建筑產業發展的意見》(皖政〔2020〕21號)、《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安徽省建筑節能降碳行動計劃的通知》(皖政辦〔2022〕11號)、《宣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促進裝配式建筑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宣政辦〔2021〕2號),結合我市裝配式建筑發展實際,現就加強我市建筑工程裝配式預制部品部件推廣應用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市范圍內推進裝配式建筑實施
從2023年12月1日起,全市新建政府投資或國有資金投資的單體地上面積5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和10萬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居住小區全部采用裝配式技術建造,全面推廣使用預制樓梯,積極推廣疊合樓板、預制陽臺等預制部品部件。其他地上2萬平方米以上新建公共建筑和10萬平方米以上新建居住小區積極推動裝配式技術建造。
發改部門在審批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等環節,對因采用裝配式方式建造所增加的成本計入項目建設成本。
自然資源規劃部門在規劃條件擬定、土地供應等階段,按規定落實裝配式建筑有關要求,設計方案成果中應納入裝配式建筑技術說明專篇,并明確在施工圖深化設計階段予以落實。
二、加強裝配式建筑設計
設計單位應在方案設計階段明確裝配式建筑指標要求,各階段設計深度應達到現行國家《建筑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要求。鼓勵直接依據國家和安徽省標準設計圖集選用部品部件,結合場地布局要求,運用標準化戶型的模塊進行靈活組合,以滿足建設項目的風格多樣性和場地適用性。新建住宅建筑原則上除戶內樓梯外,自二層起應全部使用混凝土預制樓梯、預制混凝土樓梯的規格尺寸及構造原則上按國標圖集《預制鋼筋混凝土板式樓梯》15G367-1、安徽省標準圖集《預制鋼筋混凝土板式樓梯構造》(皖2023GZ306)選取使用。
三、強化裝配式建筑施工圖審查
施工圖審查機構應按照國家及安徽省有關裝配式建筑標準規范、《住建部關于裝配式混凝土結構建筑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技術審查要點》(建質函〔2016〕287號)等文件對施工圖設計文件進行審查,自2023年12月1日起,凡未按要求進行裝配式建筑設計的項目,施工圖審查機構一律不得出具審查合格書(以圖審平臺接審時間為準)。
四、完善工程建設組織模式
裝配式建筑項目原則上采用工程總承包組織模式。其中政府投資的裝配式建筑項目在初步設計完成后發包,并根據裝配式建筑設計情況在設計概算中計算造價成本。推動設計、施工、部品部件生產等企業向具有工程管理、設計、施工、生產、采購能力的工程總承包企業轉型。鼓勵裝配式建筑采用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形成“工程總承包+全過程工程咨詢”組織模式。
五、強化監督管理
裝配式建筑項目招投標應符合《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切實加強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活動管理的通知》(建市函〔2022〕453號)的規定。各縣市區要嚴格落實《宣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促進裝配式建筑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宣政辦〔2021〕2號)和本通知要求推進裝配式建筑實施。質量安全監督機構要針對裝配式建筑工程特點,加強施工現場的質量安全監督,督促參建單位履行質量安全管理主體責任。
2023年11月13日